张立文律师13501369536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 【江苏】2021年1至9月江苏省检察机关刑事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9月江苏省检察机关刑事主要办案数据  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219人,与2 2021-12-24 浏览:842
  • 为了单位利益挪用公款同时收受贿赂的认定

    在我们办理的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案件中,有一部分犯罪嫌疑人挪用公款的初始及核心目的是为了单位利益。但是在为了单位利益挪用公款的过程中,收受款项使用人贿赂,从而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我们对这种认定持有极大异议。

    尤其是在近晚年来,大型国有企业进行融资性贸易的过程中,极其容易出现上述挪用公款的情况。我国国有企业曾经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 2000年开始国家经贸委发布《积极稳步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
    2021-10-16 浏览:0
  •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退还的认定

    在既往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收受财物在案发前又退还的,是贿赂类职务犯罪案件中广泛的存在的情形。正因如此,对收受财物后退还的,是否认定为受贿,成为重中之重,也是最具有争议的典型问题。依据现行规定,及时退还不是受贿,不及时退还构成受贿罪。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的核心意见是,只要控方不能证明退还行为属于不及时的情形,应当一律认定为及时退还,不是受贿。 2021-10-16 浏览:0
  •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宝钛股份 BAOTI

    2002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 股票代码:600456 宝钛股份基本概况:1999年7月,宝鸡有色金属加工厂作为主要发起人.汪汉臣,男,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河北遵化人,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早年毕业于包头钢铁学院,他第一份工作便是在宝鸡有色五分厂担任技术科副科长,这一年,这个河北遵化小伙刚27岁。此后10余年,汪汉臣都在宝鸡有色系统历练,是地道的老“有色人”。1988年,毕业不久的汪汉臣担任了宝鸡有色金属加工厂五分厂技术科副科长,并在此后先后担任八分厂副厂长、厂长,以及宝鸡有色金属加工 2021-10-16 浏览:1007
  •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犯罪解析——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兰先德、范小兵、叶文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案

    1999年7月,宝鸡有色金属加工厂作为主要发起人,将其钛材料相关生产经营性净资产,经评估确认折股,并联合以现金方式出资的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陕西公司、中南工业大学(现为中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陕西省华夏物业公司等单位以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约1.4亿。宝钛股份是国内最大的钛材料供应商,主导产品钛材料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化工、石油、医药、海洋工程领域。2002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 2021-10-16 浏览:1203
  •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犯罪解析——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卢宏业受贿案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犯罪解析: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南方航空 China Southern Air 2003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 股票代码:600029。自2006年以来,南航高管已被判刑数十人。2006年,南航原财务部经理陈利明利用职务之便,利用银行信用贷款进行委托理财,收取5366.985万贿款,并挪用高达12亿公款,被判死缓。因“委托理财”所扯出的贪腐大案,牵出了时任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一干人等,贪腐金额高达5000多万,涉及金额数十亿 2021-10-16 浏览:1091
  • 挪用公款案件中的疑罪从无原则------广西高院谭秋宁挪用公款再审无罪案

    本案历经5年,原审、再审5次审理。最终因为:嫌疑人擅自使用公款以及使用公款是否是单位行为,是否为单位利益的事实不清;并且没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挪用公款是个人行为。因此嫌疑人挪用公款的行为即不能认定为了单位利益,亦不能认定是为个人利益。因此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嫌疑人无罪。 2021-10-16 浏览: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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